stephan schmitz
今天有个官司要开庭,大家可以关注一下:全国首例单身女争取冻卵案。
当事人徐枣枣(化名)去年11月去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咨询冻卵事宜,并通过相关检查确认身体正常,卵子健康,但她的冻卵需求遭到了拒绝。医生说,医院无法为单身女性提供冻卵服务。
徐枣枣就把医院告上了法庭,认为被告的行为是对自己女性身份的歧视,侵害了一般人格权。
医院不给做当然是有原因的。
在中国,未婚女性使用辅助生殖技术(包括冻卵)不在允许范围内。原国家卫计委2003年制定的规范明文规定了这一点。
这几年舆论上是有松动的,前年2017年,多名人大代表提交呼吁开放对单身女性生育权限制的建议,当时卫计委的答复是:我国相关法律并未否认单身女性的生育权,至于冻卵,会做可行性研究,审慎推进。
今年10月,曾有媒体报道武汉同济生殖医学专科医院拿到国内首张健康未婚女性冻卵通行证。医院说,冻卵整个过程需要10-15天,费用不超过2万。
而到美国冻个卵大概20万。
但10月份湖北卫健委说这个机构只是获准开展医学研究和技术推广,不属于执业许可。
目前未婚男性能冷冻自己的精子,那为什么单身女性想要冷冻自己的卵子却那么难?
这个官司蛮值得关注的,生育权啥的不说,法律从来没有否定过,只是以前生下来报户口啥的都很难。现在中国的情况和以前不太一样,出生率大大低于联合国提出的标准人口替代率2.1,我们去年是1.6。
从去年到今年,上海有个单身妈妈张女士一直在打官司。
她是2016年意外怀孕的,当时已经和男朋友分手,也想过放弃这个孩子,但最终没舍得,生下来了。
我们的法律是:女性生产后可以向社保部门申领生育保险金,以此来弥补产假期间的工资收入,并且还可以享受生育医疗待遇。
但申请生育保险,需要提供计划生育证明,而她因为不能提供配偶身份信息和婚姻证明,街道不给开这个计划生育证明。
她就把街道和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告上了法庭,但都败诉了。
今年7月,她向上海市高院提出了再审申请,高院也受理了。
她觉得特别高兴,她本身不是很在意这些钱,但她认为这不是她一个人的战斗,她希望通过这种方式来唤醒公众对单身妈妈这个群体权益的关注。
女人有很多可能性成为单身妈妈,除去那些不想结婚想要孩子的,还有怀孕了男人跑了,或者由于非自愿性行为怀孕的。
无论哪种原因,单身生育比有伴侣的生育承担更多。
生育保险是对生育这个行为,没有前缀,不叫“因婚姻发生性行为导致的生育险”。
冻卵更是了。
现在没找到合适的伴侣,而卵子的质量和年龄有很大关系,冻起来给自己后悔的机会,没有为了孩子瞎找个男人,是很负责任的行为啊,不知道为啥不行。
徐静蕾她们不都到美国冻卵了嘛,人家也不差钱,懒得在国内磨这个事儿,做成为上。
我一朋友前段时间也想跑去美国冻卵,因为单身,又在高科技工作,被拒签了。没做成。
这个官司如果赢了,会有判例的意义。我想医院其实无所谓的,能做对医院也是一笔生意。法律能放开,医院就能做。
蛮敬佩这些女士,女性在各方面的独立和权利不是说女性有生育权就有了,会遇到很多现实困难。而她们通过法律的手段把问题提出来,推进妇女权利向前发展。
还蛮希望妇联能出来讲个话,支持一下。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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